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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4-074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相关规定的说明 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因此,本次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 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条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 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上市公司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