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防 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 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 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