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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688502MLOPTIC (688502)2024-10-25 08:1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含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 则第七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