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无锡 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无锡市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