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13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 22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无锡市振华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 汇报如下。 问题 1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2,000 万元,其中,用于廊坊振华 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42,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本次募投项 目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12.78%。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 程,建筑面积、建筑单价、设备购置数量、重点设备购置单价的确定依据及合 理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 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 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 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效益预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