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理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 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