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审慎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