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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 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 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秉持勤勉尽责、忠诚可靠及审慎行事的原则,全面履行其 职责,确保所有行动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循并不超越董事 会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对于任何超出其个人职权范畴的重要事务,总经理需立即 且主动地向董事会进行详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