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 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