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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内部问责制度
002578MINFA ALUMINIUM(002578)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 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 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 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五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问责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