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 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四、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 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 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 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致: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佐力药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