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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300143INKON Life(300143)2024-10-22 09:21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1、其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其提供给本所的上述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 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 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本次增持所涉及的各方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康医投或增持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