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上市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发行人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 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 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发行人提供给本所 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 件一致和相符。 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致: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