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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中科三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 (一)招股说明书; (二)募集说明书; (三)上市公告书; (四)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五)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秘书可授权 一名代表及证券部处理有关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 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应当确保董事会秘书 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 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