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境外企业管理办法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列职责: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股份 公司"或"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公司(以下全部统称权属公司)境外资 产监管,规范境外投资及境外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升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及均衡发 展水平,强化监督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省属企业境外 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圣阳股份以及权属公司在境外依据当地法律以货币、 股权、实物等形式出资所形成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权益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公司(境外企业)是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依据当地法律出资设立的独资、控股或其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圣阳股份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公司境外企业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决策或参与决策境外企业重大事项,依法对所出资的境外企业享 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法制定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