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大叶 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大叶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叶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 额为47,603.12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7,603.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8 日在深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