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16 号 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云南城投,A 股证 券代码:600239; 李映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8 月 20 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显示,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柏丰)、 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丰集团)签订《产 权交易合同》。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以 2.5 亿元的价格 将所持有的东方柏丰 51%股权转让给柏丰集团,柏丰集团应于《产权 交易合同》生效之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一年内向东方柏丰提 供标的债务借款,用于东方柏丰向公司及其关联方偿还所有存续债 务本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东方柏丰向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支 付 5.5 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 2.5 亿元,债权款 3 亿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陆续又收回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