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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1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