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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 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 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 升级改造项目"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企业信息化 管理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