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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处 理公司有关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等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