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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000800FAW Jiefang(000800)2024-10-28 13:04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非公 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1.8393%股权出售给中国第一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 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 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一汽解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3、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有利于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