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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600475WHEE(600475)2024-10-29 09:0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