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10(修订版)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为公司提供股 东会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尽可能向股东提供安全、 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 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