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股东: (1)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2)持有的股份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