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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301099YCT(301099)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