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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10(修订版)
301099YCT(301099)2024-10-29 11:0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负责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