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 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所有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 大事项。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 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 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