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羊股份")的委 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水羊股份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四/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以下合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