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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300149ChemPartner(300149)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国家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