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委托理财的 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和项目建设为前提,除非不 违反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并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否则超募资金不得用 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 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