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睿智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