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敏才)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欧阳华现就提名李敏才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否 如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