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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603801ZBOM(603801)2024-10-29 08:5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