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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关于奇安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会杜律师事务所 KING&WCDD MAI I F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 www.kwm.com 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接受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