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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会杜律师事务所 KING&WCOD MAILE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接受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