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印章,拒绝违反制 度使用印章的要求。公司印章保管或者使用出现异常的,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 本制度规定。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 和登记使用情况,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项相 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