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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688488Aidea Pharma(688488)2024-10-30 10:4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