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监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事资格取消制度。监事应当以高度 的谨慎和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监事会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过失的 监事应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规则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如遇因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和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的修改,致使本议事规则的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监事会应及时召开会议修订议事规则。在监事会召开正式会 议修订议事规则之前,议事规则中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