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0123456789:; 2024 <=>?@A6BCDE F)GHI 国枫律股字[2024]C0130 号 !"#$%&'()+,-./012/03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