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会 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