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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1277Suda(001277)2024-10-07 08:24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 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沟通和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 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