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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001277Suda(001277)2024-10-07 07:50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郑州速 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