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 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公司还将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 人)额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