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函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编 制并披露了《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已发行尚未上 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为 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