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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1279Strong(001279)2024-09-23 12:33

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委托,就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强 邦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