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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更新2023年半年报)
001277Suda(001277)2023-09-26 07:44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10162 号)的要求,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郑州速达工 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以 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 落实意见落实函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1-1 2、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 式列示。 3、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以黑体(加粗)列示。 4、本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 问题 1 关于股权转让 3 | | --- | | 问题 2 关于发行人的独立性 22 | | 问题 3 关于存货和应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