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更新2023年半年报)
| | | 一、关于存货和应收账款…………………………………………第 1—14 页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天健函〔2023〕144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10162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提及 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了《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天健函〔2023〕1166 号)。因 速达股份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存货和应收账款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2022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 44,862.28 万元,期后 3 个月回款 比例为 45.94%,因统计时间较短回款比例较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部分客户 应收账款存在逾期。 (2)2021 年起,发行人库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