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