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 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