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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301618CLT(301618)2024-10-29 12:1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 ...